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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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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购交易预约

首先确认客户即将认购的金额,方圆资本为客户预留合同,进行一系列合格投资者认定流程

 

二、认购流程及须知

1、认购前投资者首先填写《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表》,确认合格投资者。

2、通过合格投资者认定,且完成私募基金风险揭示后,募集机构应当要求投资者提供必要的资产证明文件或收入证明及相关材料。

    个人投资者: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资产证明;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企业投资者: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资产证明;

 

3、签署私募基金合同,同时填写《基金份额变动申请表》。合同签署后投资者有二十四小时的投资冷静期,投资冷静期内募集机构不得主动联系投资者;

4、为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XXX私募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5、客户初始认购/申购金额不低于1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金额应当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三、认购资料

    1.合同签署部分(合同一式叁份,返回贰份)

    签署基金合同一式叁份(开户行需要详细到XX银行XX分行XX支行)

    签署合同《风险揭示书》,一式贰份

    签署《基金份额变动申请表》,一式一份

 

    2.开户别册

    签署《私募投资基金投资者风险问卷调查表》,一式一联(新用户填写)

 

四、汇款

将认购/申购资金汇款以下账户,并在汇款附加信息中注明:“XXX认购/申购XXX私募投资基金

   

复印相关文件并签字  

个人客户需提供: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

2)、汇款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式贰份;

3)、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式贰份(该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的基金利益分配账户以及汇款账户为同一账户);

4)、资产证明,一式贰份。

 

企业客户需要提供:
       1) 委托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一式贰份;
       2)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贰份;

 3) 企业的资产证明,一式贰份;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一式贰份;
 5) 汇款存折或银行卡(借记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式贰份(户名应为法人全称);
 6) 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式贰份(该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以及汇款账户为同一账户);

 7) 若授权他人(经办人)签字的情况,还需要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式贰份,以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式贰份;

以上复印件上均需客户签名/盖章,并注明仅供认购/申购XXX私募投资基金

 

五、募集机构回访

   募集机构会在投资冷静期满后,指令本机构从事基金销售推介业务以外的人员以录音电话、电邮、信函等适当方式进行投资回访。回访过程中募集机构不得出现诱导性陈述。募集机构在投资冷静期内进行的回访确认无效。

   回访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确认受访人是否为投资者本人或机构;

 2)确认投资者是否为自己购买了该基金产品以及投资者是否按照要求亲笔签名或盖章;

 3)确认投资者是否已经阅读并理解基金合同和风险揭示的内容;

 4)确认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是否与所投资的私募基金产品相匹配;

 5)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者承担的主要费用及费率,投资者的重要权利、私募基金信息披露的内容、方式及频率;

 6)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未来可能承担投资损失;

 7)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投资冷静期的起算时间、期间以及享有的权利;

 8)确认投资者是否知悉纠纷解决安排。

 

     认购成功